我的朋友Helen今年55歲,香港人。她的第一段婚姻因前夫家暴而結束,之後的十幾年,她兼三份工撫育兩個女兒長大成人。10年前,Helen遇到了她現在的先生Tony,美國出生的上海人,喜歡吉他和帆船的外交官。7年前,Helen放棄在香港的一切,辭掉工作,告別家人,開始陪伴Tony浪跡天涯。他們去過萊索托,去過莫桑比克,去過里約,最後落腳里斯本。Tony在美國領事館工作,Helen在家做全職太太。 Tony興趣廣泛,工作又很忙,大多數時間都是Helen一個人在家,跟她最親近的生物是一只9歲、名叫“雪雪”的金毛。Helen很愛雪雪,最愛乾淨的她肯跪在地板上幫雪雪清理便便,但是Tony偶爾忘記沖馬桶的時候她卻會氣得大喊大叫,所以她經常因此而懷疑自己對雪雪的愛甚至超過了對先生的愛。Helen愛雪雪,也愛其他的狗,她覺得狗狗有靈性,最識主人心。 一天,Helen注意到facebook上的一個活動:在香港有一只雙腿有殘疾的狗狗需要馬上做手術,不然將來會永遠不能正常走路,義工通過網路向大家募集給狗狗的手術費。Helen看到這則消息以後立刻打電話給自己在香港的長女Nancy, 請她幫忙從自己的香港戶口中轉賬500港幣給義工。Nancy聽後哭笑不得,不解地問道:“媽,你爲什麽會隨隨便便相信網路上的信息,給錢給陌生人?你不怕那些所謂的義工是騙人的嗎?” Helen沒有回答,而是反問女兒:“Nancy,你還記得你考大學的那年冬天嗎?我們母女三人擠在一個小小的房間里,當時我只買得起一張床給你和妹妹睡,我每天睡在地板上。鄰居太吵,你沒辦法溫習功課,每天一個人跑到圖書館去學習。有一天晚上你回到家,小心翼翼地告訴我你把身上所有的錢都給了一個大陸來的中年男子,那個人告訴你他來香港找朋友,朋友沒有出現,身上的錢卻花光了。我笑著對你說,女兒做得對。當時的那20是你的全部,你肯把它們拿出來幫助別人,現在的500對我們來說并不算一個大數字,就算被欺騙了又有什麽關係呢,我損失不是很大,但是萬一人家是真的需要幫助,我就有幫到了別人。不是嗎?十次里哪怕只有一次是真的,我做的就是值得的,不是嗎?” 這個段子是我陪Helen在愛德華七世公園里遛狗的時候她講給我聽的,那天我們遇到了一個四肢健全、正值壯年的男性乞者,她給了2?給他,我沒說什麽,但她大概從我的眼中看出了我對她做法的不讚同,跟我解釋道:“這些人拋棄尊嚴,有時候只是因為想抽上一根煙這樣一個簡單的願望而已,爲什麽不滿足他們呢?你不想縱然懶惰的人,但是你想想,如果沒有人給錢給他們的話,他們就會去努力工作賺錢了嗎?不會的,相反,他們只是會選擇去搶劫,有人給錢他們買煙,他們就不需要去搶了,有人給錢給他們招妓,他們就不需要去強姦了,這樣我們也算幫到了別人。” 我和Nancy同齡,小時候的我們都是善良的,喜歡相信別人,肯把最好的東西給別人,然後吃一些虧,然後逐漸長大,二三十歲的我們一隻腳踏進社會,逐漸發現有些所謂的愛情不是真的、逐漸發現有些所謂的朋友不是真的、發現有時候做好人不會有好報、發現有些努力並沒有結果,於是我們這個年紀的人變成最最不願意相信別人的人。等到知天命才漸漸明白,就算被人算計了,又怎樣呢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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